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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创证券-【宏观快评】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整的四点理解-260731.pdf

2026 年 07 月 31 日
18K 字 2026-08-02 16:41
macro_report
⚠️未能获取独立官方数据用于交叉验证,本分析主要基于研报原文,结论未经外部核对。
宏观经济

📌 核心事件

  • 事件:财政部、税务总局于2026年7月28日对外发布公告,调整煤炭、矿山、油气、建材、电力等能源资源行业企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。(来源:华创证券宏观快评,2026年7月31日)
  • 时间节点与背景:本次政策调整并非扩大征税范围,而是取消部分已实施近40年的税收优惠。政策设定了过渡期:2026年9月1日~2027年8月31日为减半征收过渡期,2027年9月1日起全额征收。(来源:华创证券)
  • 重要性:这是中国财税体制改革中“规范税收优惠”的重要落子,与近期出口退税调整、电池消费税调整形成政策组合,释放“宏观税负合理化”的明确信号。作为地方税,增收可直接增强地方自主财力、提升地方财政自给率,呼应中央“重视解决地方财政困难”的部署。同时,此举可能为地方附加税立法落地的前奏,对地方财政格局具有中长期影响。该政策还体现“统一大市场”建设中防范政策性洼地的意图。

🔑 关键政策信号

  • 利率走向判断:本次政策不涉及利率调整,属于财税政策范畴。(来源:华创证券)
  • 政策基调中性偏紧的财税规范取向——强调“公平”与“效率”,而非简单减税让利。
  • 核心表态(来源:华创证券研报归纳)
  •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在7月28日“开局起步'十五五'”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,税务部门将“进一步加强税收政策统一适用管理,加力推进防范政策性洼地”,具体包括加力推动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强化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管理。(来源:报告引述)
  • 近期税务总局公布规范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(“房土两税”)优惠政策适用管理典型案例,6家企业因违规享受优惠政策而补缴税款及滞纳金。(来源:报告引述)
  • 3-5条关键信号
  • 规范税收优惠而非扩大征税范围:政策针对的是能源资源行业长期享受的免税待遇,而非新增税种或扩大税基,信号在于清理“历史遗留”的政策洼地。(来源:华创证券)
  • “两条腿”发力统一大市场:一手规范税收优惠政策(本次取消优惠),一手强化优惠适用管理(查处违规享受案例),共同推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,防范地区间恶性税收竞争。(来源:华创证券)
  • 宏观税负合理化方向确立:从2013年“稳定宏观税负”、2016年“降低宏观税负”,到2025年二十届四中全会《十五五规划建议》明确提出“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”,政策取向已从“减税降费”转向“合理化”。(来源:华创证券)
  • 地方财力补强信号: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地方税,增收直接增强地方自主财力。呼应2025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及“重视解决地方财政困难”,以及财政部回应的“2026年一季度所有省份财政自给率均低于100%”问题。(来源:华创证券)

📊 宏观数据背景

指标 当前值 趋势 含义
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(2025年) 2551亿元,占税收收入1.4% 小税种体量 本次增收中值占其约31.9%(全额增收年),对地方财政有一定补充作用
地方本级收入(2025年) 12.2万亿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占地方本级收入约2.1%
全国采矿用地面积(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,2021年发布) 244.24万公顷 作为煤炭、矿山、建材行业恢复征收面积的测算基准(A类),对应年税额0.6元/m²~4.8元/m²区间
油气、电力行业城镇土地使用税(2024年) 52+103=155亿元 作为B类(油气、电力)行业恢复征收增收的近似假设值
2026年增收测算(4个月减半) 50.2亿~221.2亿元,中值135.7亿元 年内温和 中值约占2025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5.3%
2027年增收测算(8个月减半+4个月全额) 201亿~884.9亿元,中值543亿元 逐步放大 过渡期第二年,增收压力显现
2028年及以后增收测算(全额) 301.5亿~1327.4亿元,中值814亿元 全额落地 中值约占2025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31.9%(偏上限测算,实际或显著低于此)
分省增收TOP5(绝对规模) 内蒙82亿、山东74亿、新疆67亿、河北52亿、青海50亿 资源大省集中 TOP5合计324亿元,占全国A类增收的49.2%
地方财政自给率提升TOP5(百分点) 青海+2.3、内蒙+1.2、新疆+1.0、山西+0.6、山东+0.6 资源型省份受益明显 反映该政策对地方财力的边际改善,青海提升幅度最大

(数据来源:华创证券测算,基于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公告及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)

🏦 机构观点汇总

  • 华创证券(本次报告)
  • 核心判断:本次调整是近40年优惠政策的取消,而非征税范围扩大。政策信号在于“规范税收优惠+宏观税负合理化”,且因城镇土地使用税为地方税,增收能直接提升地方财政自给率,或是地方附加税落地的前奏
  • 测算结论:2026年增收中值135.7亿元,2028年及以后全额增收中值814亿元,但强调为偏上限测算,实际规模可能显著低于预期。
  • 延伸判断:与出口退税调整、电池消费税调整共同指向“宏观税负合理化”的政策主线。
  • 其他关联报告观点(华创证券相关研究)
  • 《转型仍是基础前提——7月政治局会议精神学习》(2026-07-31):强调政策仍以“转型”为底层约束,财政工具服务结构转型目标。
  • 《地方财政自给率低于100%意味着什么》(2026-07-23):地方财政普遍承压,需要新的财力注入渠道。
  • 《电池消费税调整的四点理解》:同为小税种调整,信号意义在于税收政策从“普惠式减税”转向“结构性优化”。
  • 观点分歧与预期差
  • 市场可能的预期:关注“减税降费”延续,而本次报告明确提示政策已转向“宏观税负合理化”——预期差在于税收政策方向从“降”到“稳/合理”
  • 测算口径分歧:华创证券明确提示其测算为偏上限,恢复征收面积难以剔除公益性用地,且未考虑矿区可能位于不适用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偏远地区,实际增收可能显著低于中值。

⚠️ 风险与不确定性

  1. 测算偏上限风险:恢复征收面积难以剔除继续免征的公益性用地等,且不考虑矿区可能存在于非城市、县城、建制镇及工矿区范围内的偏远地区(不适用城镇土地使用税),因此实际增收规模或显著低于测算上限和中值。(来源:华创证券)
  2. 静态假设风险:测算基于恢复征收面积与税额取静态值,不考虑矿区未来扩张/收缩及税额调整,若资源行业景气变化或地方调整税额,实际增收将偏离测算。(来源:华创证券)
  3. B类行业(油气、电力)测算不确定性:恢复征收面积无明确对应,仅以2024年税务年鉴中相关行业城镇土地使用税(155亿元)作近似假设,且电力因灰场占地面积可能偏大,不确定性相对更强。(来源:华创证券)
  4. 政策落地细节待披露:公告细节仍待进一步明确,若后续出台实施细则调整征税范围或过渡安排,城镇土地使用税改革节奏可能不及预期。(来源:华创证券)
  5. 尾部风险:若资源价格大幅下行(如煤炭、油气价格下跌),企业利润收缩,税收增收的实际效果可能被对冲;同时,若地方在执行中对税额标准“就低不就高”,增收效果将进一步打折。(来源:结合报告测算假设推断)

📖 术语解释

  1. 城镇土地使用税 → 中国在土地保有环节征收的唯一税种,对城市、县城、建制镇、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,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和定额税额征收。税额标准为每年每平方米0.6元~30元,各地在幅度内自主分级确定。(来源:暂行条例,华创证券引述)
  2. “房土两税” →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合称。房产税是1986年开始对经营性房产征收的传统税种,居民个人非经营性房产免征;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占用土地面积征收。(来源:华创证券)
  3. 宏观税负合理化 → 政策表述从2013年“稳定宏观税负”、2016年“降低宏观税负”演变为2025年二十届四中全会《十五五规划建议》中的“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”,意味着从“减税降费”转向“结构性优化”,既不放任税负上升,也不继续大规模削减。(来源:华创证券)
  4. 地方附加税 → 预计将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地方税种合并为一种附加税,简化地方税制、增强地方财力。财政部2026年3月《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》首次提出“做好地方附加税法制定工作”,本次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整被认为是其落地前奏。(来源:华创证券)
  5. 采矿用地(编码0602) → 根据《土地利用现状分类》(GB/T 21010-2017),指采矿、采石、采砂(沙)场,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,排土(石)及尾矿堆放地,不含已征收的厂区、办公和生活用地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显示全国采矿用地244.24万公顷。(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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